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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云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前清算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投资于我公司推出的《重庆万云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我公司特此告知本信托计划已具备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并将于2008年11月14 日终止。

  根据《重庆万云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九条"信托计划的终止与清算"中规定:信托指定的贷款提前清偿或终止后,受托人关于贷款的后续事务处理完毕,信托应当终止。现信托借款人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已向我公司提出提前清偿贷款的申请,我公司作为信托受托人,考虑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项目的未来进展,为保障信托受益人最大利益,已同意该申请。本次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还本付息总额151349149.21元人民币(其中贷款本金149,800,000.00元;利息1,549,149.21元)。

  根据受托人尽职管理的原则,本信托计划达到了受益权预期年收益率4.8%(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按照信托计划实际存续期间计算)。现决定以2008年  11  月  14  日为本信托计划终止日,并根据信托计划书约定将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分配信托收益及返还信托本金。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照信托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事务。

  咨询电话:4008819888、0755-22624453 

  顺祝 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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